長春新區應對疫情助企十五條實施細則


      為全面落實中央及省市關于組織好防疫期間企業開復工的決策部署,幫助開復工企業解決遇到的困難,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,與企業同心攜手、共克時艱、共謀發展,特出臺長春新區應對疫情助企十五條。

      一、助力企業生產

      (一)鼓勵防疫企業擴大產能。對新區防疫物資生產企業,出于防控疫情需要,疫情期間新建生產線或購置設備提高產能的,按照事后獎補方式對此期間新購置設備投資額的20%給予補助,最高不超過300萬元。(責任單位:發改工信局、財政局、各開發區管委會)

      (二)支持工業項目開復工。對新開工的工業項目,按照入區協議協定金額20%提前兌現;對符合復工要求的工業項目,疫情期間實現復工且固定資產投資入庫金額超過去年同期10%的,每個項目給予10萬元獎勵。(責任單位:發改工信局、各開發區管委會)

      (三)提升公用要素保障水平。加強水、電、氣、熱等設施設備維護,消除安全隱患,確保穩定供應。疫情防控期間,鼓勵水、電、氣、熱等行業企業開展網上咨詢、網上繳費等便民服務。(責任單位:城建委、城管局、各開發區管委會)

       (四)加大產業扶持力度。在疫情期間,與疫情防控相關的生產加工、倉儲運輸、科技研發及其他相關企業,符合新區政策扶持的優先予以兌現。(責任部門:發改工信局、財政局、各開發區管委會)

      二、減輕企業負擔

      (五)減免中小企業房租。鼓勵企業為租戶減免租金,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房屋的中小微企業減免租金的企業(含特色園區、孵化器、科技園區、眾創空間、創業基地、文化產業園區等),根據減免額給予一定額度資金補貼,最高不超過30萬元。對入駐新區科技孵化載體及雙創載體的中小微企業,符合《長春新區孵化載體及入孵企業認定管理辦法》考核條件的,給予房屋租金3個月全額補貼,每戶最高不超過10萬元。(責任單位:發改工信局、商務外事局、科技局、財政局,各開發區管委會)

      (六)實施援企穩崗政策。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,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%。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、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,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,政策執行期限按照國家規定執行。(責任單位:人社局)

      (七)降低企業物流成本。在疫情防控期間對區內商貿流通企業、進出口企業所產生的物流費用,根據實際發生額度給予一定資金補貼,最高不超過50萬元。支持企業進口疫情防控物資自用,對區內企業進口疫情防控物資用于企業自用的,按企業進口關稅部分實際繳納額度給予全額補助。(責任單位:商務外事局、財政局,各開發區管委會)

      (八)延期申報、延期繳納稅款和支持公益捐贈。納稅人、扣繳義務人因不可抗力,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、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,可以依法申請延期辦理;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,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,可以依法申請延期繳納稅款,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。企業、個人用于疫情防控的各項公益性捐贈,依法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。(責任單位:稅務局、財政局)

      三、強化財政金融保障

      (九)擴大面向中小微企業政府采購。長春新區各預算單位在政府采購項目預算總額中預留30%以上面向中小微企業,其中預留給小型和微型企業的比例不低于60%。按照《長春新區政府采購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目錄》,在不違反公平競爭規則的前提下,加大對目錄內符合政策的產品、服務的支持力度。(責任單位:財政局、各開發區管委會)

      (十)暢通應急融資渠道。對生產、運輸和銷售應對疫情使用的醫用防護服、醫用口罩、醫用護目鏡、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盒、負壓救護車、消毒機、84消毒液、紅外測溫儀和相關藥品等重要醫用物資,以及重要生活物資的企業搭建信貸融資快速通道。新區財政給予貼息支持,貼息額度為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50%,最高不超過50萬元。(責任單位:金融辦、財政局)

      (十一)穩定信貸融資供給。發揮“新金貸”優勢,通過政銀擔分險機制,加大小微企業融資機會,幫助企業渡過難關。幫助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和企業建立銀企對接機制,對到期還款困難的企業積極協調予以展期或續貸。(責任單位:金融辦、財政局)

      四、支持科技創新

      (十二)對應對疫情的專項科技攻關項目給予補貼。對列入國家、省、市應對疫情設立的專項科技攻關的項目給予20%的配套補貼,最高不超過100萬元。(責任單位:科技局、財政局,各開發區管委會)

      五、優化提升服務

      (十三)創新開展“萬人助萬企”活動。發揮“萬人助萬企”平臺作用,開展“抗擊疫情,助力企業”行動。組織千名干部對區內規上企業、高新技術企業、小巨人企業等進行一對一的包保服務,確保企業遇到的困難和需求得到迅速反饋、及時解決,新區盡最大能力協調購買口罩、消毒液、測溫槍等防疫物資,免費分發相關開復工企業,切實為企業開復工及有序開展生產提供服務。(責任單位:政務營商局、發改工信局)

      (十四)推行政務服務新舉措。推行“網上辦”、“郵寄辦”“預約辦”, 申請人郵寄申請材料及審批結果送達全部免費。以“能辦盡辦”為原則,加快實行“全程網辦”。開通“疫情防控項目”綠色通道,推行使用電子稅務局和自然人扣繳客戶端,對疫情防控相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,通過在線審批平臺受理申請后即刻完成審批;對疫情防控物資等產業類項目,實現網上專用郵箱預審報建,1個工作日內反饋意見。在工程建設項目領域全面推行“告知承諾制”,實施容缺一次性受理,產業類項目網上預審報建后3個工作日內反饋意見,支持項目快速開工。(責任單位:政務營商局、發改工信局、城建委、規自分局、城管局、各開發區管委會)

      (十五)提升國際貿易“單一窗口”國家標準版申報應用率。申報人通過電子口岸平臺一點接入、一次性提交所需標準化單證和電子信息,相關部門通過電子口岸平臺將處理結果統一反饋給申報人。新區內進出口企業申報業務覆蓋率達到100%。(責任單位:商務外事局)

      本意見執行期自2020年125日吉林省啟動一級應急響應起至應急響應取消之日結束。符合本政策的同類事項,按最優惠的政策執行,不重復執行。中央、省、市出臺相關支持政策,遵照執行。   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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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春新區管理委員會

2020年2月6日





來源: 長春高新人才網
作者: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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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/2/26 12:00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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